PP电子官方网站电子游戏与网络文化:学术界如何看待游戏说明:本人在查询维特根斯坦的“我的语言的边界就是我的世界的边界”这句名言时,找到了中国社会科学网的一篇文章,也就是社科院主办的网站,灵光一现,这是一个了解专业人士如何看待互联网文化的好机会,于是在网站搜索相关内容,然后就找到了这篇有意思的文章,顺便来机核上分享一下,并且为原文配图,也做一些注释。
在诞生之初,电子游戏的卖点在于模拟现实,为玩家提供操纵和竞技的快感。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子游戏对现实的模拟趋于逼真和立体,并搭建起具有良好互动性的虚拟社区,让玩家寻获到超乎现实的主体身份,从而沉浸其中。两个不同的概念由此产生:电玩(Video game或Console)和网游(Online game)。前者指向传统的单机视频游戏,如掌机、街机和PS机平台游戏;后者则包括依靠局域网实现的联网游戏和利用TCP/IP协议、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大型多人在线游戏——这种大型多人在线游戏能够突破地域的限制,让不同国家、不同种族的玩家同时参与,更大地满足了玩家在游戏中的主体扮演和交往需要。
随着国内网络游戏市场规模的急剧扩大、游戏用户数量的迅猛增长,网络游戏的文化特性也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关注。其实,
“在新的网络技术时代,网络游戏便是网络时代的人们身份认同的一种存在和情境,或者是一种社会建构。”
①人类的游戏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行为,更准确地说,游戏是人类文化的“固有成分”,而非文化的某种衍生品。尽管网络游戏以前所未有的互动性和虚拟镜像打破了传统的“诗乐舞”和单机时代中人们对于游戏的认知和经验,但造成这一切的显然不仅仅止于技术进步,而依然要归结于文化的演进。对网络游戏的现状及未来加以探讨,首先应当关注其与网络文化相生相伴的事实及诸种表现。
和上世纪中叶之后的全球文化发展相似,互联网的产生和使用经历了一个典型的从精英到大众的道路。互联网的前身阿帕网(ARPA)诞生于1969年,是美方为确保在冷战时期有效通信而研发出的网络通信系统。阿帕网起初只有4个节点,后来扩展为94个,连接到88个不同地点。这一技术接着被运用于科研领域。70年代末到80年代,TCP/IP协议的产生和使用可以被看做互联网诞生的标志;技术精英们发起的“电子布告栏(BBS)运动”和“开放源代码运动”让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信息开放性流动和共享的可能。②90年代,随着Web技术和浏览器的出现,互联网使用变得简单可行,人们开始习惯乃至依赖于借助互联网来完成工作、学习和交往。这就是最初的一批“网民”群体。很快,网民们不再满足于四处搜寻和被动地接收信息,一些互联网公司开始千方百计地提升用户体验,在旗下的门户网站、论坛和客户端推出种种个性化定制功能和交互、休闲娱乐的手段与工具,这些公司也得以在21世纪初残酷的互联网竞争中生存下来,例如中国的搜狐、网易、腾讯和新浪。基于军事需要和资源共享而产生的阿帕网自然而然地退出了历史舞台,互联网的大众时代正式到来。
《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的网民规模达到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
这个数据意味着有几乎一半的中国人在使用互联网。互联网向大众普及,网民们不再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成了信息的传播者和生产者。
Web3.0时代③更是以简洁和包容的方式,体现了网民的价值——个人空间、博客/微博、豆瓣、知乎等UGC
平台打造出一系列网民中的“草根明星”,他们不仅成为流行风向标或意见领袖,围绕他们的账户和真人还形成了一道日趋完善的产业链,其获利的渠道包括广告代言(以软文为主)、创设品牌、推出周边以及个人向线下发展走向娱乐圈等等。
网络文化正是在互联网这一系列迅速的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对于“网络文化”一词本身,我们很难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正如“文化”一词本身也很难界定一样。一般认为,网络文化是一种信息的文化、媒介的文化,而发展到今天,也完全可以说它是一种社会文化。抛开定义,我们不妨站在Web3.0的视野上总结一下当前网络文化的特征。
首先,它具有空前的创新性和创造力,是人类文化产生以来最为意义重大的一次技术变革造就而成的。如前所述,互联网的每一轮演进都是以技术为前提的:从阿帕网到Web1.0时代,计算机技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从Web1.0到Web3.0时代,则极大地受到了运营管理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的推进。自Web2.0时代起PP电子官方网站,用户对互联网的使用从下载为主转为下载和上传并重,以用户分享为主的UGC平台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网络文化创造力的重要载体。
其次,它具有超时空性。如果说传统文化中的时空是具体、可感、线性的,那么网络文化全然打破了这种时空限制。在超时空的互联网中,人们可以以“不在场”的方式,在任意时间“抵达”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足不出户,却可以用视听去“旅行”:欣赏美景、购物、观看演唱会、与远方的朋友畅聊;也可以时时刻刻地接收、传播信息或者休闲娱乐。
由于“不在场”,在网络时空中所“接触”到一系列事物和人都是虚拟的,不属于物理意义上的客观实在。但另一方面,这些虚拟事物并非凭空出现,它们的产生源自于对客观实在的模拟和分享;网络世界中的人际活动也是基于人对真实的日常生活的体验。从某种角度来说,抛开了现实中的地域和身份、地位、阶层、年龄、职业等一系列限制,虚拟主体之间的精神交流变得更加自然纯粹,形成了一种打破障碍的“真实”。再者,网络文化既生成神话,也乐于打破神话。虚拟主体能够扮演与现实截然不同的自我,成长为“草根明星”、“网络红人”,但互联网技术所打造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平台也方便了网民参与甚至热衷于“扒皮”、“人肉”等将虚拟主体拉回现实的行动。因此,“虚拟现实”成为了网络世界中一个颇具魅力却又暗藏危险的基本概念。
。前面提到,互联网的产生和普及本身就经历了一个从精英到大众的过程,而网络文化得以形成,也是基于大众能够接受并融入以网络为重要媒介的社会生活。网络文化的大众化,意味着网络文化信息和话语权不再为精英群体所垄断,而是走向非中心化、非权威性和多元化、自由化、个性化;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共享,也使得传统经典文化的深度被消解,走向直观化、平民化。大众以其充分的集体想象力、创造性和迫切的消费,让网络文化中处处充斥着与传统文化和精英文化截然不同的平民智慧。
大众化的网络文化中蕴含着大量的想象性建构系统。尽管网络文化打破了原有的社会阶层,但我们必须注意到,网民也会自行划分出一套新的层级系统。
以论坛为例,账号的注册时间早晚、发言次数的多少、精华帖子的拥有数量等等,造成了资深坛友和菜鸟坛友的区别;而论坛本身为了维持其用户数量和浏览量,也会推出一些与账号级别挂钩的认证形式和权限,例如自定义头像、背景等功能只有几级以上的坛友才能使用,又如某些精华帖只有几级以上的坛友才能查看和转发,等等。除了显见的层级系统以外,还有一些类似于派系划分的群体之争,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始于2007年左右的百度“李毅吧”和“魔兽世界吧”之争。
两个百度贴吧针对当时一些流行的社会事件各执看法,开始了漫长的口水战、“互黑”和“自黑”以及多次的相互“爆吧”行动。在这些交互行为里,一些网络用语和符号也随之产生并广泛传播,如“属丝”、“女神”、“23333”(笑脸符号编码,现在被用来指代“大笑”)、“挽尊”(“挽回尊严”的意思,如一个帖子长时间无人回复,可能会有网友或楼主本人回复“挽尊”,把帖子顶起来)等等。这些用语和符号起初通常为某个网络群体所专用,但因其生动、趣味性和简洁、鲜明的符号性,很快也会蔓延到整个互联网平台甚至现实生活,成为网络文化中想象性建构系统的标志。
在大众化的网络文化中,娱乐性的、通俗的、日常的元素占据主导地位。与消费文化相似,网络文化中的这些流行元素也在快速更迭,反映了大众所持的即时性、肤浅化、表层化的审美趣味。而且,法制、道德对虚拟主体的管束是非常有限的,例如在虚拟的网络社区中“”某个账号并不等于在现实中剥夺某人的言论自由、人身自由,使用他人在网上原创的内容很难构成“剽窃”,下载和传播盗版的查处难度过大,等等;另一方面,互联网上资源共享、信息传播的便捷,以及激烈的互联网公司和网络媒体竞争决定了大部分网络活动成本较为低廉,因此,网民对网络流行元素的消费也显得更加随意和激进。
尤其是年轻一代的网民,他们往往迫切地跟随并传播着流行的网络文化,关注并讨论一个个“在网上炒得很热”的事件和“网络红人”,追看并分享一部部热门网剧,使用一系列新的应用,当然也包括参与到流行的网络游戏中。有学者认为,在当代大学生网民中,对网络的“工具性使用”已逐渐转向“仪式性使用”,这种“仪式性使用”不再以获取信息为目的,而是表现为“冲动而无目的地浏览网页、借助网络游戏获取暂时的自我满足”等等,一方面具有逃避现实、缓解压力的作用,另一方面还来源于互联网使用者的“网上优越感”,即认为网络社区比现实更便于交往;虚拟世界中的自我更敢于表达,也更富有魅力。⑤
可以说,大众是网络文化的主体,网络文化的创新性和创造力、超时空性、“虚拟现实”等等,都是大众使用和依赖互联网的前提,也是大众智慧得以发挥的平台。作为计算机技术和大众文化高度结合的产物,网络游戏不仅充分具备了网络文化的这些特征,其主体,即网游玩家还往往成为了上述文化表现中的先锋力量。
“(电子)游戏本身的技术化特征使玩家的活动具有了知识的品质,因为他需要运用电脑,了解游戏运行的一些基本要求,所以很多玩电子游戏的人对计算机技术本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电子游戏的这种知识性活动和对技术的欣赏产生了一种类似科技创造的快感,是一种标准的美感。”⑥如果说电玩的魅力在于操纵和竞技,让玩家在游戏中体会技术控制的快感,那么网游(尤其大型多人在线游戏)则从背景到情节、从虚拟角色到声画效果都更为完整、立体地模拟了现实,其互动性和开放性也让玩家更能实现想象力和创造力的自由释放。
毫无疑问,网游玩家属于网民群体。除了技术创新性和创造力之外,超时空性、虚拟性和真实性的交织也是网络文化的重要特征,而网游的平台或空间正是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支撑,模拟和创造出的一个个虚拟世界;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的主体身份也是虚拟的:
以游戏账号为真实和虚拟世界的连接,以角色、形象、装备为虚拟身份的标识,以游戏和游戏中的服务区、公会、族群、部落、联盟或派系等等为社群。
而且,网游玩家还在网民群体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据文化部发布的《2014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的网络游戏用户数量达到3.8亿人(各类游戏用户存在重合),比2013年增长了4.6%,网民使用率达到了56.9%。相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提到的同期(2013年底到2014年底)中国网民规模增长比例2.1%,网络游戏用户的增速显然更快。
作为网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网游玩家对网络文化的深刻参与及建构,主要体现对“虚拟现实”的认知和处理中,对此,我们可以从线上和线下两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就线上而言,网游玩家的线上活动首先是以虚拟的主体身份参与到游戏本身。与传统的单机视频游戏不同,这一参与的前提不再是人机交互意义上的操纵和竞技,而是着意于虚拟主体在游戏空间中的互动。按照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一书中的观点,交往群体的文化心理主要受到信息方式的影响,
在群体交往的初级阶段,口头语言是主要媒介,自我是交流的中心;进入印刷传播阶段之后,文字成为主要媒介,自我被建构为自律和理性的人;在电子传播阶段,数字符号是主要媒介,自我开始转变为虚拟的自我或理想中的自我,并趋向无中心化和多元化。⑦
无可否认,这种虚拟或理想中的自我在匿名的网络环境下,有非理性、碎片化、、异化的危险,但也能有效地平衡现实社会对自我的束缚,使无障碍、自由的交往成为可能。大量的案例和调查表明,网络游戏中的人际交往总体是趋于良性的,大部分玩家都表示曾在游戏中获得了自我认同感、集体荣誉感、信任感,并学会了遵守社交规则。决定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游戏本身对规则的要求,这是人类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文化现象——康德、席勒、赫津伊哈等人的相关著述对此早有共识。
网游玩家达成互动的一大前提,从狭义上说,是对游戏规则的尊重;在广义上则是对游戏文化和网络文化的认同。尽管玩家是以虚拟的身份参与到游戏当中,但网游的叙事文本无一例外都是模拟现实的,越是成熟的网游,拟真度越高。以《网络创世纪》来说,这款最初由美国EA旗下Origin工作室在1996年开发的网游,以“创世纪”为蓝本,陆续研发出“次世代”、“文艺复兴”、“黎明曙光”、“武士帝国”、“蒙丹遗产”等多个主题,拥有遍布全球的忠实粉丝。这款网游以高拟真和高互动著称,饮食、时间、法律、生死、资源是其叙事文本中最重要的五个概念。随着时间流动,游戏角色会有饥饿感,需要进食饮水,而食物和水则需要角色通过劳动去换取或觅得。可获取的资源并不是无限的,需要角色发挥智慧去平衡。
随意杀戮在《网络创世纪》中也是不被允许的,有一套完整的司法系统对角色进行制约。角色一旦死去,也无法通过重启游戏来复活,而是失去肉身和装备,以鬼魂的形式存在于游戏中,需要萨满、祭祀者或者还魂者来帮助角色复活——这一设定吸纳了多个现实中的宗教文化。也就是说,玩家在这个游戏中的一切行动都是在模拟现实交往。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在现实世界中日益沦丧的价值观,在《网络创世纪》中得到了重生:游戏从西方的教传统和中世纪骑士精神中提取精华,确立了一套完整的“道德体系”,包括谦卑、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和献身。这八项美德引导着玩家在游戏中的行动,通过完成一系列历练而集各种美德于一身的玩家将会获得“骑士”称号。如果说匿名性容易造成网络文化中主体的道德感缺失,《网络创世纪》无疑是一个典型的主体通过网络游戏重拾传统道德观念和核心价值的正面案例。
另一个能体现网游玩家线上交往特征的是网游中自发形成的组织。这种组织在中国被称为“公会”,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就是“旧时同行业的企业联合组成的行会组织”。不同游戏对“公会”的表述也有所不同,比如《传奇》称为“行会”,《天堂》称为“血盟”,《EVE》称为“军团”。最初的公会,是玩家为了抗击恶意PK或者打拼任务而自发团结在一起形成的,后来慢慢发展成了绝大部分网游中的基本形态,独自打拼的玩家越来越少,更多的玩家趋于加入某个公会,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遵守相关条约和秩序。相应地,公会成员也会协力为公会发展做出贡献,初衷是提升公会知名度以吸引更多高级别玩家参与,使攻城略地或者突破关卡变得更加容易,到后来通常会上升为以公会为依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这种群体情感往往替代了具体的游戏目标而成为玩家参与游戏的重要驱动力。⑧
高度的集体意识是一个公会获得成功的前提,团结和相互信任是这种集体意识中最起码的要素,而进一步地,公会将会凝练出自身的风格和地位,换言之,公会就像某种符号或标签,被默认为全体成员的身份象征。
公会的存在,一方面体现了网络文化中主体实现自我认知的一条必然路径:从个人走向群体,在互动中完成对自我的探索和定位;另一方面,也折射出网络文化的大众化特征:精英意识、中心权威被消解,取而代之的是从众心理和标签化、符号化的身份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主体变得被动、失却个性,相反,对公会的认知和参与恰恰表现了主动的自我识别和主体身份代入,就像马克·波斯特所说,“网络交往为人们展示了一种理解自我的前景,即自我是在一个具有历史具体性的话语和实践的模型中形成,人们从此可以将自我视为多重、可变和碎片化的,自我概念的建构本身成为一种主观能动的规划。”⑨
网游玩家在线下的互动实际上是线上互动的延伸。当虚拟主体间的交往进展到一定程度时,玩家常常会倾向于“自我暴露”,以弥补超时空状态下主体“不在场”而造成的情感缺失——尽管虚拟的网游社区已经达到高度拟真化,但主体仍存在着将虚拟和现实平衡、统一起来的冲动,从而达到本我对自我全方位的投射。更具体地说,玩家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在一个虚拟环境下进行活动,而当这种认识越清楚,虚拟和现实的不平衡感也就越强烈;玩家一方面沉浸于建构虚拟身份的愉悦之中,一方面也担心一旦脱离了虚拟环境,这种有别于现实主体的存在感就会瞬间消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选择“自我暴露”的玩家绝不是无意识地受制于网游平台,无法区分真实和虚幻,而是从自我需要出发,决定从虚拟走向现实。
今天,网游玩家的线下聚会已是常态,从游戏发展到现实中的朋友或恋人也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这正契合了美国学者Baron早在上世纪末就提出的观点——在线游戏社群所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其一是有长期持续的玩家成员,其二是长期有着游戏之外(非日常事务)的讨论,其三就是有游戏之外的关系发展,包括电话、信件或亲身拜访。⑩一个更有说服力的例子是网络游戏的现场竞技赛事。如果说近几年UGC平台举办知名博主见面会、媒体影响力颁奖会等渐成热潮,许多“草根明星”、“网络红人”借此揭开神秘面纱,那么网游世界中的一些高手玩家早在十余年前就开始以现场竞技和直播的方式走进了现实。
当然,电子竞技作为一项已经较为成熟的体育赛事,不能与网络游戏画上等号,但从实践来看,许多网络游戏通过强调其中的竞技对抗,已经发展为电子竞技项目,而许多组队参与的玩家正是结识于网游平台,例如《魔兽世界》和《英雄联盟》。
从网游玩家由线上到线下的互动中,不难看出网络游戏自产生以来,在数十年发展历程中经历了一系列良性转变。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待这些转变:
第一,游戏动机的转变。早期的批判者将网游玩家看作是在现实世界中难以实现自我,而不得不前往虚拟世界寻求认同的一类被控制和被催眠的人。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用
来研究网游玩家的心理,认为忘却现实、沉浸于游戏是玩家参与网游的主要动机。随着网游平台的互动交往模式越来越完善(BBS、在线交流机制、公会、线下活动的组织等等),研究者开始关注玩家其他方面的动机,包括自我实现、个性张扬、社往、娱乐放松等等。越来越多的案例和调查表明,年轻一代的网游玩家能够合理区分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也能够积极地从虚拟的游戏社区走向现实。
这里的补偿不知道是不是指的是心理防御机制里面的补偿:“ 指个人因心身某个方面有缺陷不能达到某种目标时,有意识地采取其他能够获取成功的活动来代偿某种能力缺陷而弥补因失败造成的自卑感。 ” 后者沉浸理论指的就是心流( Flow )
第二,游戏行为的转变。早期的网络游戏剧情并不发达,多以竞技对抗为主,级别提升和通关往往伴随着角色之间的杀戮、抢夺、偷盗等行为。在游戏公会产生之前,恶意的PK和随意的斩杀也是网游中的常态。但随着网游的发展,开放化、探索类的游戏剧情越来越受欢迎,游戏中的竞技也走向了规范化、理性化。另外,3D声画技术的提高还使得网游中的角色、背景设计趋于完善和美化,以至于许多玩家参与游戏并非为了升级或通关,而是像观赏电影一样,去享受游戏角色和背景的美感,而人机互动的机制则让这种审美感受远远超出了电影。
本人在和朋友开黑的时候,到了后期才会以旅游逛街一类的玩法为主,前期都是在做任务刷本一类的,比如在全境封锁和GTA5里就是这样
第三,游戏文化的发展。通过《网络创世纪》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网络游戏并非远离传统经典文化,而是能够将其合理地与大众文化形式结合起来,并以亲身体验而非教化的形式传递给玩家。
国内的网游中也不乏类似案例,例如《仙剑奇侠传》以其对江湖侠义和自由隐逸的阐释,吸引了众多的追随者;《大话西游》、《梦幻三国》、《热血水浒》等则是直接向文学经典致敬。当然,网游对传统经典文化和历史的呈现无法避开消费主义的逻辑,其叙事文本具有虚化、碎片化、拼贴化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改写、曲解了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但就大众化的网络文化背景而言,这并非没有积极意义。正如有学者提出的:“当电子游戏中的历史消费,向着更审美、更自由、更人性化的方向发展时,它也就相当于电子空间的演剧活动,它以亲身体验的方式回到了人类的童年,回到了古希腊酒神欢宴的源头。只要对操纵电子游戏的新意识形态保有警惕性的间距观照,那些历史消费因子一样可以转化为肯定性力量。”(11)
我们知道,游戏是人类文化整体的一个横截面。自诞生以来,游戏就与人类的智性发展与审美体验紧密联系在一起,无论是基于“刺激—反应”和模仿的儿童游戏,还是走向艺术的诗乐舞和博弈,还是数字时代的电子游戏,多种多样的游戏形式促进了不同社会团体的形成,从而建构了某种社会结构。
从游戏的文化内涵来看,无论哪个时期、何种形式的游戏,都承载着特定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功能,游戏者通过自愿投入“有别于”“日常生活”的行为,在有序的游戏空间中尽可能地释放自由,并达到自我认同。而且,这种自由和自我认同感通常是建立在主体身份改变的基础上——
。罗兰·巴特和杜西尔在分析儿童游戏时都曾指出,儿童在模仿、扮演类游戏中往往是在想象一个特定意识形态空间中的自我。在的世界中,人们也乐于通过传统节日仪式、狂欢节、假面舞会甚至文学、戏剧和电影,来“以某种新的方式创造自己,在角色的扮演中解放自己。”(12)
“生活和工作中最大的乐趣在于成为别人,成为你起初不是的那个人” ——《知识考古学》福柯 除此之外,也可以参考一下班杜拉的社会认知论和镜像神经元,人类通过模仿和借鉴的方式来认知世界。
当人类文明进入到后工业时代,人类文化也呈现出复杂的后现代图景:一方面是消费文化、大众传媒漫漶,传统被消解,审美走向日常,人们遭遇了空间的自我认同危机;一方面是数字技术、网络文化的变革,使信息传播和人际交往从内容到形式都产生了质变,虚拟社区赋予了人们新的主体性。网络游戏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为自我认同危机中的大众提供了一个重建自我和回归群体的空间,大众也从未像现在这样地接纳、喜爱和投入游戏。
正如麦克卢汉所说:“游戏是对日常压力的大众反应的延伸,因而成为一种文化准确可靠的模式。它们把整个人口的行动和反应熔为一炉,使之成为一个动态的形象……任何游戏,正像任何信息媒介一样,是个人或群体的延伸。它对群体或个人的影响,是使群体或个人尚未如此延伸的部分实现重构”。(13)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游玩家通过游戏角色重构自我,既是对传统身份观念的单一性和确定性的挑战,也是对疏离、异化、自我缺失的现实生存环境的反抗。
消费主义告诉我们 ,想要快乐,就该去买更多的产品、更多的服务。如果觉得少了什么,或是有什么不够舒服的地方,那很可能是该买些什么商品(新车、新衣服、有机食品),或是买点什么服务(清洁工、心理咨询、瑜伽课)。就连没一则电视广告,也都是一个小小的虚构故事,告诉你买了什么产品或服务可以让日子变得更好 ——尤瓦尔·赫拉利,《人类简史》
当我们讨论网络游戏及其文化内涵时,常常被要求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网游玩家的游戏行为对其自我认知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一些批判者将网游玩家看做是一个游离于社会监管或道德约束之外的亚文化群体,其整体性格是趋于负面的;在这种情况下,主体放任自我碎片化、化、多重化,而投入到网游群体中,会陷入自我的迷失。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我们越来越有充分的依据来对此种批判进行反思。
首先,多重自我有可能会陷入迷失,但也能够促成自我的解放。人类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处于身份认同的危机之中,游戏之所以能够始终伴随人类的智性发展和审美活动,正是由于其为人类重构自我提供了一条感性与理性统一的合理途径,让人类能够抛却身份枷锁,走向完整的自由。网络游戏作为先进的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与游戏结合的产物,不过是让这种游戏冲动更能得到时刻的释放,让大众能够便捷地参与。
其次,自人类走向互联网时代,网络文化在现实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创造的同时,也一直都在侵蚀着现实文化的生存空间,二者的边界也在不断地模糊。“虚拟现实”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的文化空间与主体意识中无法回避的一个概念,深刻渗入到当前一切人际交往活动中。倘若要我们抛弃网络文化,去谈论网络游戏虚拟性、匿名化的危险,这显然是出自一种不负责任的“刻板印象”。
最后,当我们看到网络文化对传统经典文化造成冲击的同时,也不应忽视一个现象,那就是大部分网络游戏并未放弃那些失落的骑士精神、侠义精神,并将人类文化中最为精髓的一系列道德理念,诸如正义、团结、牺牲等等,植入到游戏规则之中。在文化全球化景观中,网络游戏以其清晰的表达功能和鲜明的抵抗意味,散发出持续的魅力和吸引力,其中的积极作用是不应当被否定的。可以说,网络游戏已然从亚文化领域走向了日常生活,就像互联网所经历的由精英到大众的历程一样,这或许是一条必然的道路。
③Web1.0时代又称第一代互联网,用以概括90年代的互联网生态:由技术精英主导、以自上而下的信息发布为主;在21世纪初逐渐过渡到Web2.0时代,即第二代互联网:注重用户的交互体验,形成以用户主导而生成的互联网产品模式;Web3.0时代则是基于Web2.0而提出的概念,具有一定炒作意味,但也反映了互联网在21世纪以来侧重行销生存、商业价值和持续性发展的一系列明显变化。
(13)[加]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91页,第300页。
这篇文章的洞察力得以让我重新审视了一遍现代性流行文化和平义,通过元叙事的方式介绍了网络的历史,但是关于游戏方面感觉本文作者还是浅尝辄止,主要意图还是从互联网过渡到网络游戏,从而使用数字化的视角来观看人民群众的虚拟人生与思维模式(社情)。
总体而言,我还是有很大的共鸣感的,现实世界构建了虚拟世界,而虚拟世界必然也可以反哺孕育,理想和现实就这样交织在一起,随着二者边界不断模糊,这些技术上的进步,可这样真的能让世界变得更好吗?这篇文章太乐观了吧。
技术上的进步不等同于思想和观念上的进步,特别是在我们这样高速发展的国家中,这一代人所渴望的诉求就是下一代人的日常基础,早一代的喷气机航线因为飞机数量少、航线少、空域占用少、旅客少等原因要比今天的航班通勤效率更高,不会有很多的延迟与误机,而且有些航线时间花费到甚至要更少,但那个时候高昂的票价让普通民众无法承担,如今各种支线航班的开通与大型洲际客机的航程让中产阶级甚至是小康都可以体验便捷的交通。
但是在更先进的雷达导航、通信技术、综合航电和航空动力等系统服务之下,消费者的素质与道德真的提高了吗,的、向发动机投硬币的、拖鞋的等等问题,从来不懂得向世界上技术与学科集成度最高之一的客机进行感恩,感恩的只有那些航空爱好者而已,因为他们是相信技术的信徒。
智人很早就可以将不同的部落分为“我们”与“他们”,网络上的匿名环境更是变本加厉,互相敌对的群体,通过不同的软件与论坛来进行身份认同,层层的人为制作的鄙视链,通过诋毁他人价值而获得优越感,在问题的讨论上只会为了自己而陷入疯狂,这样看来战争一触即发。
工具理性的泛滥,绝对的效率与利润的优先,碎片化的阅读与娱乐性知识获取只会持续强化他们接收那些肤浅事物的能力;机核也有评论说过,
各种公众号和短视频对着浅显单薄的符号进行简单的类比就可以捕获人心,用个人直觉给出答案,戏谑的话语创造真理,欣赏着哗众取宠的媚俗物,看来快乐就在这么简单,贴近生活,浅显易懂,最重要的是,有人会相信,就有了市场,有了商机,就会有人投资,以此往复循环。
,由想象构建的世界成为了现实,阶级与身份的陷阱让人无法自拔,社会与地位认为你应该做什么,你就会阿谀奉承的接受教诲,活在商品价值给予的个人价值的环境中,除此之外还会赐予人无尽的行为正当性和身份合法性,人生的意义在这种后资本主义状况下得到了最优解......
游戏也一样,曾经歌颂过其伟大与不可捉摸,深奥难懂,就像镜子一样反映了现实世界,于其交融。时过境迁,曾为这门产业花了不少心血与时间,游戏的确会让人更爱这个世界,但我有点疲倦了。
布莱恩·莫里亚提说到“避免创新”,今天还装模作样的在老一套核心系统上进行微不足道的创新,充斥着大量高重复度的事项任务,利用大量游戏世界外的系统进行世界观补充,枯燥的随机任务服务于构建世界的系统,也成为斯金纳箱中的随机奖励事件。
今日对于续作的热情已经成为了对经典作品的默哀,它们从未改变,真正敢于在大型游戏商业领域进行本质革新的逆流而上者寥寥无几,通常都是在原有的系统上进行了打磨,尽量使得每一个支线与地图随机任务变得有趣,也就是堆料,利用表演与对白来填充苍白的游戏性,还有的采用了装备与数值挂钩的系统来丰富非自然逻辑系统的获得感,缺少了自然逻辑交互系统和元素方面的交互,僵硬枯燥,干涸的土壤上缺少生气......游戏各种元素就像永不交织在一起的平行线,隔着巨大的鸿沟,都是为了出现而出现,填充而填充,用艺术的外衣去装饰浅显单薄的游戏性。
可对于商业作品不应该出现如此苛刻的要求,因为那些不同的规则与设计都有可能是制作组对于大局的妥协,唯有玩家才是检验实践的标准,但不同的玩家也有不同的偏好,你唾弃的可能是别人喜欢的。 迎合商业利益的大型游戏为了市场而做出让步,个人或是小团队的独立游戏虽然能够做出玩法上的创新,但是体量不够;那些承担着和3A一样风险的独立游戏,它们将天马行空赋予现实意义,这些创意的闪光也只是转瞬即逝,只有大公司将他们的想法嫁入3A体系才会有人记得,或是只有少数专业人士和狂热爱好者才知道,经典需要经过时间的磨练才会栩栩生辉,被铭记的也只是幸存者偏差而已。这是一场赔上时间与金钱的豪赌,但每一个凡人都有想成为永恒的梦想。
对原有规则进行细微修改就可以得到一个全新的样貌,玩家对于这种“微创手术”乐此不疲,最算是察觉到的人也是对此口嫌体正,最终还是买了,最终还是玩了,而游戏在销量榜上最终还是出现了。
这让我想起来原文中的仪式性使用这一说法,你热爱的的游戏是你真的想玩的吗,所赞颂的难道不是消费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虚伪吗?所体验的难道不就是多巴胺的奖励刺激吗 ? 所歇斯底里的去享乐难道不是对于生活压力的平衡吗 ?
虽然在语境效应下这就有点像对玩家权利的贬低,但这里更多的是质疑与反思,开启一个新颖的视角去观察原有的陈旧事物,而对于玩家玩游戏这个行为所赋予的意义,因为现代的多元化而很难给出一个真理标准,它属于生活的一部分,所以也像生活一样不可或缺,难以避免。
还有的人会去试图用“学习论”来升华游戏地位,就像我之前说的“虚拟与现实的交织,然后反哺孕育”,我也是一个“学习论”主义者,用虚拟去模仿现实,也必然会存留现实的影子,这份存在让数字世界成为了一种极为效率和便捷的介质,可以传导任何从现实中来的信息又回到现实中去。
游戏作为符号堆积而成的利维坦,犹如在朦胧雾中若隐若现,越是想在迷雾中看清现实,那就愈深陷其中。P社游戏可以让你爱上历史与地理,《坎巴拉太空计划》可以让你爱上航空航天,《围攻》可以让你爱上机械工程,《都市天际线》可以让你爱上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光环系列和质量效应系列可以让你爱上星辰大海,巫师系列与黑暗之魂系列可以让你爱上刀光剑影,赛车计划和DCS可以让你爱上飞行和驾驶...... 人类欲想征服自然的野心似乎从现实渗透到了虚拟,游戏再怎么变化,现实还是现实,而自然根本都不在乎它的模拟器,也不会厌恶其粗略的仿制。游戏的确可以作为现实的催化剂,但它已经背负了我们太多的梦想与远方,如果想要高尚而且纯粹的话,围棋一类的逻辑型游戏是不错的选择。
而那些由灿烂的文化构成的背景故事:蒸汽朋克、赛博朋克、龙与地下城、太空歌剧、剑与魔法、侦探小说、悬疑背景、山峰与神话,数不胜数。从中折射的文学与科技,和站在镜子面前有什么区别,它是镜花水月,而不是玲珑剔透,就像洞穴中的囚犯,火炬就是他们的太阳,倒影也只是自然的仿像。
对于身心疾病者,游戏是圆梦的好机会,可以重新社会化了,而对于平庸的正常人,这是造梦的好机会,游戏中你可以进行模仿的模仿或是超人的尝试,驾驶飞机征服天空甚至太阳,去看一看遥远的地方,跨越大洋的交流合作,成王败寇或是卑鄙下流。
游戏作为现实的一部分,的确可以起到促进认知与学习的作用,但对游戏狂热的兴趣更像是对现实的一种暗恋,退回到安全区的一种防御机制,通过虚拟事物进行内向投射,因为失去或完成不了现实的某些部分 ,从而对现实进行模仿,以慰藉内心的空虚与焦虑,慰藉欲求不满和欲求不得。
很多事情都需要平衡,正负电荷的平衡,使得电子可以被电磁力束缚并围绕着原子核,天体之间引力的相对平衡使得行星周期性沿恒星做着圆周运动,而不导致弹飞或者撕碎,生态圈也需要平衡,也需要氨碱平衡。
一个成熟的良性市场是允许有着大型商业公司与鬼才独立制作人同时存在的,玩家也是类似,其乐融融的小圈子或者是鱼龙混杂的大团体,社畜与穷学生没有多少时间与经历去深究游戏,所以只能渴望便捷与效率的快乐。而那些相对有资本去享受的人,却把自己攀上高峰的梯子一脚踢开,并指着那条最陡峭的路,并且嘴里念念有词,想要得到知识与智慧,就得学习艺术与科学,想要文明与发展,就得有环保和,自圆其说,高谈阔论,也许在各位读者眼中就像我这样的。
我们不可能让全部人都成为天空中的繁星,既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但是可以去尝试着让原始人仰望星空,从不同的视角去看世界,希望能在这个分崩离析的现代世界中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如同黑夜中的萤火一般。
后现代与资本主义让我们都成为追梦人,是最大的施暴者也是最大的受害人,一同编织着谎言和构建着想象,十几年后再回头看一下我们当年所热爱的一切,那些崇高的幻想都微不足道,当下命运的挣扎都被岁月化解了,充实年华,却留一身疲倦,正如平凡的世界,我们所熟知的一切。
话说回来,我写出这样的措辞,个人还是没有什么底气的,对游戏爱过头了就开始恨了,二律背反。从去年年末开始游戏玩得就越来越少了,又自欺欺人的担心玩的少跟不上时代,也怕长时间不玩游戏会和那些经常玩的朋友聊不来,反正现在是没有什么动力玩了,很难找到深刻的乐趣了,偶尔体验一下还好。
当然,作为一名微不足道的消费者,这样说的话,就有点自不量力了,而且还没有资格,幼稚中还有点笨拙,只是产业和商品而已,请原谅我的杞人忧天。这可能是一篇自相矛盾的文章,我也需要抒发情绪和分享困惑,后记在扩展了前文的情况下也做了很多的否定与批判,因为没有大师的文采,所以有些隐喻是需要多次思考才看得懂的。
最后, 无论对错与否,这都是我们人生的一部分,过去的经验造就现在的自己,在你眼中游戏是什么样的呢,各位一起来在评论补充内容和指正错误吧
作为一个专业的游戏喷子,玩游戏只是顺手参与,在敏感词过滤系统的边缘疯狂试探,才是参与网络游戏的主要乐趣。
机核从2010年开始一直致力于分享游戏玩家的生活,以及深入探讨游戏相关的文化。我们开发原创的播客以及视频节目,一直在不断寻找民间高质量的内容创作者。
我们坚信游戏不止是游戏,游戏中包含的科学,文化,历史等各个层面的知识和故事,它们同时也会辐射到二次元甚至电影的领域,这些内容非常值得分享给热爱游戏的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