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淄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案例公布

  新闻资讯     |      2024-02-14 13:32

  2023年度淄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案例公布1月17日,记者从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2023年,淄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坚持“打击违法即是服务合法”的工作理念,成功查办了一批以破坏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未成年益、破坏文物、提供禁止内容文化产品或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网络违法为主要形式的案件,并将2023年度淄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案例予以公布。

  2023年3月26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某营业性演出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演出活动的演出名称、演出地点、参加演出的演员与审批部门许可的内容不符。依法查明,广州某有限公司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举办单位,该公司变更演出的名称、地点、参加演出的演员后未重新报批。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演出活动举办单位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71.96元、罚款人民币6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5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某社会艺术培训学校进行执法检查,该培训学校负责人表示自2021年以来承办了中国某协会组织的多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考级机构中国某协会无法提供考级活动结束后报送考级结果的证明材料。依法查明,中国某协会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未按规定报送考级结果,其行为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中国某协会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3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淄博某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包间点播系统查到4首歌曲违规,并且在该场所机房点播设备中发现还有违规艺人的歌曲供点播。依法查明,淄博某娱乐有限公司为歌舞娱乐场所,该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类内容,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歌舞娱乐场所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4.淄博张店某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案

  2023年9月28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张店区某网吧进行执法检查,发现1台电脑未安装“文旅通”客户端,有1名疑似未成年人正在上机,该网吧《营业执照》载明投资人为许某,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孙某。依法查明,当事人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之规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PP电子登录入口、没收违法所得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5. 淄博某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

  2023年8月17日,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请立即调查处理临淄齐国故城涉嫌违法施工情况的通知》要求,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2023临淄啤酒音乐嘉年华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现场已建成音乐广场、儿童游乐场、齐国美食城、停车场等设施。依法查明,淄博某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未办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相关文件和手续,擅自进行占地6万平方米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淄博某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22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正在营业的淄博某旅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份线路名称为香港澳门五日游的《出境旅游合同》,共组织6人进行出境游,费用合计25680元。依法查明,该旅行社无出境旅游资质,从事了出境旅游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七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680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淄博市周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辖区内淄博寒*图书文具店、淄博*瑜图书文具店、淄博*书图书文具店(实际为同一团伙控制)存在通过拼多多网络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且数额巨大涉嫌犯罪的重大嫌疑。2月25日,淄博市周村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会同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直属大队成立淄博“2·25”特大通过网络平台发行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专案组,正式对此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依法查明,涉案侵权盗版出版物190余万册、总码洋7000余万元、总案值过亿元。其中,侵权盗版中小学教辅用书12万册、少儿读物类105万册、网红小说类55万册、文学著作类18万册,侵犯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二十一世纪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等20余家出版社合法权益。截至目前,专案组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其中取保候审10人,移送起诉5人。

  2023年8月31日,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关于查办第二批禁止内容类案件的通知》要求,依法对正在营业的淄博某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内1台名称为黄金堡的游戏机有退币功能。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桓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00元、没收非法财物黄金堡电子游戏机1台、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29日,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某动漫游乐场执法检查发现1台名为“九五至尊”的游戏机器,操控台显示有倍率、押注等功能键,并存在押分、设置倍率等形式的以小博大的功能。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淄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22元、没收主机1台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14日,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检查张店宏某书店发现销售的《名师金卷》涉嫌为非法出版物。经依法鉴定,涉案图书为盗用出版社名称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张店宏某书店提供了非法出版物从淄博某梯图书有限公司进货的相关材料,并经查证属实。通过对淄博某梯图书有限公司依法调查查明,该单位为出版物批发单位,涉案非法出版物已全部销售到了张店宏某书店和张店博某书店2家出版物零售单位。淄博某梯图书有限公司对涉案非法出版物的来源作出了说明和指认,并经查证属实。根据淄博某梯图书有限公司提供的线索,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又对张店博某书店进行了查处。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淄博市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分别对张店宏某书店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淄博某梯图书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张店博某书店作出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