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列表 - 问政四川—四川第一网络问政理政平台最近网上关于OBD审车事件,有网友说六年车都审不过,要求到指定点到维修后才达标,没问题的车去了都有问题,请相关领导解惑,因分不清是否被带了节奏,谢谢
离婚后当地以一户一宅为由不给分户,在婚后想划分集体户村委同意了,户籍管理不同意,导致现在新生儿不能随母亲上户口,还说离婚新生儿归母亲才能上集体户口,这样不合理的要求试问国家支持吗
您好,我单位有几辆的皮卡工程救险车,在交管部门登记的时候,因为当时没有封闭后车厢,所以车辆类型登记为了货车。导致车辆在高速过收费站只能走人工通道,虽然安装了ETC,因为货车必须要称重。现在这几辆车已经封闭了货箱,请问呢可以修改机动车类型吗?将货车更改为客车,这样车辆在高速上就可以走普通E
投诉川LM8L48,11月4日18点47分,我从犍为到乐山高速公路,这个车快车道恶意别车,让我差点出车祸,希望部门查实处理并通报结果哦。有行车记录仪视频。
1问:该路段设计时速是多少 2问:该限速是否符合对高速路限速的建议 3问:我理解60公里限速就不是高速公路,为什么要收费 我一个外地车也不怕四川追责
您好PP电子平台。上个月搭着一家人回宜宾,因不久前轮胎被扎才补了胎,加之一路都在下雨,全程都控制着车速,高速路上均速一直保持在100码左右,哪怕下坡极速时也没超过110;之前就听说这条高速全程都在密集区间测速,都是限速120以下,不知道哪里突然又冒出个限速100、而且根本没看到任何限速提示标志
尊敬的领导,您好!关于机动车检验周期的规定,我有以下疑惑与建议,希望能得到领导的回复与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载货汽车和大
从成都开往雅安的京昆高速上,有一辆川AG18619的车错过了去往眉山乐山的出口,在最左边车道想要变道出去,车速基本将为0,导致我的车速也降为0,有被后车追尾的风险。此行为太过危险,
领导你们好: 麻烦问一下,目前四川省有哪些途径可以将城市户口迁回农村?比如退休或者上学后回迁政策?
2024年10月2日17时45分左右,雅叶高速天全服务区处多辆机动车违规于应急车道行驶,望查惩。
京昆高速六支队六大队对限速80的货车,超速百分之一都是扣6分罚款两百。全国首家。难道不按百分之十以内不罚款么?问题是处罚单上还是开的超速未达百分之20。所以很质疑,希望有关部门能用相对的交规给个满意的答复
1、红色斯柯达“川 JH1095”在成巴高速路段的三台服务区至曾家湾大桥期间,在不打转向灯的前提下从中间车道突然转向至超车道,险些超成交通事故。 2、在后方车辆鸣笛警示后,存在故意踩刹车减速挑衅的行为。
蓉丽高速沐川段与宜宾屏山段的交通管制是何原因?沐川南前往中都方向需下高速再上高速,中都往沐川方向可直接同行。乐山高速公路管理处告知是因为交通管制,由于分流中型客车导致,G213国道弯多路窄,为何不能经高速前往中都下高速。是由于这段高速有安全隐患还是什么原因,请告知为谢!
领导你好,我是一名货车驾驶员,从丽江方向去往凉山,途径攀枝花段,被限速60抓拍到,一下子扣我6分,罚款150元,我想问问四川领导们,限速60让我们怎么跑,我们是冷藏车,高速限速,货主要时效,线.,我们交着高昂的过路费,就是为了赶下时间,望有关领导重视一下,一下子扣6分,
本人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无牌无证的电动助力车或电动摩托车能否上路行驶,如上路行驶是否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由其负全责。2.加装雨棚的电动助力车或电动摩托车是否涉嫌非法改装,如上路行驶是否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由其负全责。3.在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非机动车
违法地点:G65包茂高速1408公里600米处违法时间:2024-05-26违法车牌:苏EQK593违法行为:连续驾驶运输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开具罚单单位:四川省公安厅总队高速公路五支队九大队2024-05-26交通违章罚款已交,得不到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于2023年5月已申诉通过并解除了两卡标签及总对总管控名单,银行系统业务可以正常办理,现目前因需办理电话卡及宽带业务去移动营业厅,被告知不能办理,查询后得知名下身份证仍是涉案名单,三大运营商都不能办理通信业务。请求查询一下:去年提交的申诉资料通过后,省反诈中心是否已经把解
国庆期间,彝海检查站(西昌至成都方向)未开展检查、也未开通检查站并向通往成都方向高速的通道,且未在检查站前方设置提醒标志,导致开往成都方向的车辆开进检查站后,因检查站未开通并往成都方向高速的通道,导致欲往成都方向的车辆只能绕行到彝海收费站,下高速后再重新上高速。
每逢节假日高速违规占用紧急车道的情况频发,群众投诉无门,按照官方通报的方式,采取过微博后台私信、公众号后台私信,均无任何后续处理,理解后台信息多,但请出台有效通道及有效的措施、及时的处理人员,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我于2024年9月30日行驶在”四川省G05京昆高速1696公里980米(北向南方向)“被电子眼抓拍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103条之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